部门介绍

纪委(监察专员办公室)工作职责

日期:2026-07-08

纪委(监察专员办公室)工作职责

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,依照法律规定和自治区纪委监委授权履行监察职责(监督、调查、处置职责),主要履行好以下职责:

1.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,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。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,督促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“一岗双责”履行落实情况。

2.负责监督学校各级党组织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执行情况。检查学校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中央、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要求的落实情况。

3.负责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,推进学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。紧盯关键少数,对廉洁风险较高或群众反映较多的重点领域、关键环节、重点单位和岗位强化监督,正确运用好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。

4.负责对学校各级党组织、党员和群众检举的受理处置、违党纪问题的审查和申诉的受理,保护党员民主权利。

5.负责监督检查学校管理的监察对象依法履职、秉公用权、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。依据有关规定调查、处置学校管理的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案件。

6.负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,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决策部署不力,履行立德树人职责不力、失职失责的学校各级党组织、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学校管理的监察对象,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向有问责权限的党组织(部门)提出问责建议。

7.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党风廉政教育,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;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、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。

8.明确学校二级党组织纪检工作职责,加大指导、检查、督促力度,压实监督责任。

9.负责对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、管理和监督。

10.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事项,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

电话:6387220 举报邮箱:zyxyjbyx@126.com

版权所有 西藏藏医药大学-纪委(监察专员办公室) 藏ICP备17000139号-1